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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0年10月16日,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开展了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固废部分)现场验收工作,并形成了《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固废部分)》。
现对《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以及《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固废部分)》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
一、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1月11日(20个工作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1)0516-83996898 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13905206716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三、通讯地址
(1)徐州市淮海食品城维维市场3号楼1号楼B区451-A 邮编221000
(2)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周棚村 邮编221000
公示附件链接:http://www.jshxjc.cn/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进行简述,具体如下: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
1.1设计简况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设计时已将环境保护纳入初步设计,现在选用先进处理工艺的前提下对所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并已编制环境保护篇章。目前,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已落实环评报告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施工简况
在施工过程中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施工合同,目前,全厂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各项环保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已实施了各项环保措施。
1.3验收过程简介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于2018年5月竣工,委托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CMA编号:181012050098)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8日对饲料生产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并结合验收监测报告和项目其他相关资料,如实记录、整理、编写了《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报告表于2019年7月编制完成。企业于2019年10月15日主持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废气、废水、噪声部分验收会。验收组由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会议邀请的三位专家组成,现场检查了本项目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了有关资料,同意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部分)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由于新固废法的实施,企业重新委托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固废处置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0月16日主持召开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固废部分)验收会,验收组由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会议邀请的三位专家组成,现场检查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的资料,同意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固废部分)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2.1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公司编制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规章文件,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制订日常点检表,专人巡检,做好交接班记录。
公司环保档案由办公室负责,项目立项、环评、初步设计、环保审批、日常监测报告等环保资料收集分类由办公室负责,并备案至公司档案室。
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工作。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项目各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实际配置了消防设施。
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1)区域消减及落后淘汰后产能
本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对氮氧化物的去除率增加。
(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环评要求中所提出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
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没有林地补偿、珍稀动植物保护、相关外围工程建设情况等。
3整改工作情况
依据专家的意见,我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整改。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时间:2020-11-04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了《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20年10月16日,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开展了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固废部分)现场验收工作,并形成了《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固废部分)》。
现对《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以及《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固废部分)》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
一、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2日—2020年11月11日(20个工作日)
二、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
(1)0516-83996898 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2)13905206716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三、通讯地址
(1)徐州市淮海食品城维维市场3号楼1号楼B区451-A 邮编221000
(2)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周棚村 邮编221000
公示附件链接:http://www.jshxjc.cn/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现将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进行简述,具体如下: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
1.1设计简况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设计时已将环境保护纳入初步设计,现在选用先进处理工艺的前提下对所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并已编制环境保护篇章。目前,主体工程和配套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已落实环评报告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施工简况
在施工过程中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施工合同,目前,全厂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环保设施已建设完成,各项环保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已实施了各项环保措施。
1.3验收过程简介
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于2018年5月竣工,委托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CMA编号:181012050098)于2019年5月27日至2019年5月28日对饲料生产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并结合验收监测报告和项目其他相关资料,如实记录、整理、编写了《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监测报告表于2019年7月编制完成。企业于2019年10月15日主持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废气、废水、噪声部分验收会。验收组由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会议邀请的三位专家组成,现场检查了本项目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审阅了有关资料,同意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部分)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由于新固废法的实施,企业重新委托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固废处置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0月16日主持召开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固废部分)验收会,验收组由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会议邀请的三位专家组成,现场检查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的资料,同意徐州朴生农牧科技有限公司饲料生产项目(固废部分)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2.1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公司编制了一系列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规章文件,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定期巡检和维护保养,制订日常点检表,专人巡检,做好交接班记录。
公司环保档案由办公室负责,项目立项、环评、初步设计、环保审批、日常监测报告等环保资料收集分类由办公室负责,并备案至公司档案室。
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环保工作。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项目各生产车间、办公生活区实际配置了消防设施。
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1)区域消减及落后淘汰后产能
本项目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对氮氧化物的去除率增加。
(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环评要求中所提出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
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没有林地补偿、珍稀动植物保护、相关外围工程建设情况等。
3整改工作情况
依据专家的意见,我公司积极采取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整改。
1.朴生农牧验收报告(水、气、声、固废)公示 |
朴生农牧固废验收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