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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设计、施工、建设情况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现场核查了该项目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沛县通亚达交通运输设备厂位于沛县龙固镇工业园区,成立于2002年,2010年项目投产运营,2018年4月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委托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6月5日取得了沛县环保局《关于对沛县通亚达交通运输设备厂喷砂喷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沛环审【2018】97号)。
喷砂喷漆项目建设内容为年生产挂车车厢825辆,其中骨架车厢300辆,高栏车厢200辆,标箱175辆,低平平板150辆;总用地面积为8000m2,总建筑面积3500m2。其中主要办公楼2300m2,生产车间包括喷砂间300m2、喷涂晾干间200m2和仓库700m2。
本次验收范围为该项目的废气废水污染防治与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及批复内容相比较,本项目存在以下变化:
1、原环评晾干与喷漆废气采用过滤棉+低温等离子处理,实际建设为喷淋+过滤球+过滤棉+UV光氧处理。
2、原环评喷砂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实际建设为滤筒除尘器。
经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精神,本项目上述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环评批复要求: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固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执行龙固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实际建设: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建设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依托沛县迅驰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沛县龙固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龙固镇市政管网(已验收)。喷漆废水经循环浓缩后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环评批复要求:喷漆必须使用水性漆,严禁使用油性漆。
实际建设:喷漆使用水性漆。
(2)环评批复要求:喷漆、晾干废气经过滤棉 +低温等离子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喷漆、晾干废气经喷淋+过滤球+过滤棉+UV光氧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经检测,废气排放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表1中其他车型排放标准。
(3)环评批复要求:喷砂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喷砂废气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经检测,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TVOCS总量满足环评批复总量要求。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废气可以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生活废水可做到达标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厂。该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米范围内无敏感环境目标。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工作组认为《沛县通亚达交通运输设备厂喷砂喷漆项目》建设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等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沛县通亚达交通运输设备厂喷砂喷漆项目》废水、废气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定期维护、保养环保设施,完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验收组长(签字):
沛县通亚达交通运输设备厂(盖章)
2018年10月27日
沛县通亚达交通运输设备厂喷砂喷漆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废水、废气部分)验收意见
时间:2018-11-09
沛县通亚达交通运输设备厂喷砂喷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废水、废气部分)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2018年10月27日,沛县通亚达交通运输设备厂组织召开《沛县通亚达交通运输设备厂喷砂喷漆项目》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沛县通亚达交通运输设备厂(建设单位)、江苏皓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及邀请3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该项目设计、施工、建设情况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情况的介绍,现场核查了该项目工程及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沛县通亚达交通运输设备厂位于沛县龙固镇工业园区,成立于2002年,2010年项目投产运营,2018年4月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委托江苏诚智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6月5日取得了沛县环保局《关于对沛县通亚达交通运输设备厂喷砂喷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沛环审【2018】97号)。
喷砂喷漆项目建设内容为年生产挂车车厢825辆,其中骨架车厢300辆,高栏车厢200辆,标箱175辆,低平平板150辆;总用地面积为8000m2,总建筑面积3500m2。其中主要办公楼2300m2,生产车间包括喷砂间300m2、喷涂晾干间200m2和仓库700m2。
本次验收范围为该项目的废气废水污染防治与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及批复内容相比较,本项目存在以下变化:
1、原环评晾干与喷漆废气采用过滤棉+低温等离子处理,实际建设为喷淋+过滤球+过滤棉+UV光氧处理。
2、原环评喷砂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实际建设为滤筒除尘器。
经对照《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15]256号)精神,本项目上述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环评批复要求: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龙固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执行龙固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实际建设: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建设厂区排水系统,生活污水依托沛县迅驰专用车辆制造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沛县龙固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排入龙固镇市政管网(已验收)。喷漆废水经循环浓缩后作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环评批复要求:喷漆必须使用水性漆,严禁使用油性漆。
实际建设:喷漆使用水性漆。
(2)环评批复要求:喷漆、晾干废气经过滤棉 +低温等离子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喷漆、晾干废气经喷淋+过滤球+过滤棉+UV光氧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经检测,废气排放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2862-2016)表1中其他车型排放标准。
(3)环评批复要求:喷砂废气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喷砂废气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经检测,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TVOCS总量满足环评批复总量要求。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废气可以满足相应排放标准,生活废水可做到达标进入集中污水处理厂。该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米范围内无敏感环境目标。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工作组认为《沛县通亚达交通运输设备厂喷砂喷漆项目》建设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等基本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沛县通亚达交通运输设备厂喷砂喷漆项目》废水、废气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进一步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控制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定期维护、保养环保设施,完善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验收组长(签字):
沛县通亚达交通运输设备厂(盖章)
2018年10月27日